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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 举办2018年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采样规范及网络直报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综合监督处|来源:综合监督处|发布时间:2018-04-12 16:45:04|访问量:207】

宁卫计办发〔2018〕194号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疾控中心,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平罗县人民医院,吴忠市人民医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固原市人民医院、原州区人民医院,中卫市人民医院、海原县人民医院: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经信委、商务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2018年宁夏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宁卫计发〔2018〕55号),为做好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决定举办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规范及网络直报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4月16日下午报到,4月17日培训。

二、培训人员

(一)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分管领导及负责食源性疾病网络审核工作上报(审核)人员,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平罗县人民医院、吴忠市人民医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固原市人民医院、原州区人民医院、中卫市人民医院和海原县人民医院分管食源性疾病数据网络报告工作院领导及网报人员参加4月17日8:30-12:00的培训。

(二)各市疾控中心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分管领导及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样品采集、数据上报人员参加4月17日全天的培训。

三、培训地点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八楼会议室。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470号。

四、培训内容

(一)2017年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总结及监测数据网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总结及监测数据网报相关问题。

2.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总结及监测采样规范及数据网报相关问题。

(二)2018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规范及网络直报工作技术要求。

1.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直报技术要求。

2.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采样规范及网络直报技术要求。

3.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采样规范及网络直报技术要求。

(三)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经验交流。

五、参加人员

(一)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疾控中心分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领导及负责食源性疾病网络上报(审核)的人员各1人。

(二)五市疾控中心负责化学污染物和微生物监测样品采集、上报及食源性疾病网络上报(审核)人员各1人。

(三)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平罗县人民医院、吴忠市人民医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固原市人民医院、原州区人民医院、中卫市人民医院和海原县人民医院分管食源性疾病数据网络报告工作院领导及网报人员各1人。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组织辖区参加培训人员,按要求于4月13日之前将培训班回执(见附件1)报自治区疾控中心食品安全监测科。

(二)培训班由自治区疾控中心承办,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自理。住宿安排在国凯宾馆(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与胜利南街交叉路口向东100米)。

(三)各市、县(区)接送参会人员的司机培训班不承担食宿。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和西夏区疾控中心参会人员不安排食宿。

(四)各县(区)疾控中心、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平罗县人民医院、吴忠市人民医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固原市人民医院、原州区人民医院、中卫市人民医院和海原县人民医院上午会议结束后,不再安排食宿,请按时离会。

联系人:高伏龙   

联系电话:0951-4082182   

电子信箱:nxspk2010@126.com

附件:2018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班回执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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