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关于对2016-2018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进行公示的通知
【作者:柳怀智|来源:国家|发布时间:2018-04-12 17:13:50|访问量:261】
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
关于对2016-2018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2016—2018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总体工作安排,经过以县为单位创建自评、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审核推荐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现场评审,盐池县被确定为本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以下简称先进单位)候选地区。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先进单位建设质量,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进行公示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8】50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盐池县先进单位候选地区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4月12日—4月19日。公示期间,有关问题可向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反映。
联系人:柳怀智
联系电话:0951—5054131
通信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
电子邮件:nx_zyyj@sina.com
附件
2016-2018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候选地区公示名单
盐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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